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补助村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财预〔2005〕15号
各市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财政补助村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财政厅。 附件:山东省财政补助村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 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