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的通知
鲁财预〔2006〕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农信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06〕1号)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从2007年起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以下简称“一本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一本通”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涉农补贴政策,对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涉农补贴发放工作还存在环节过多、滞留延压、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惠农政策效益的发挥。改革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建立“一本通”制度,将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每个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开立的“一本通”账户,是财政涉农补贴兑付方式的创新。实行“一本通”制度,有利于各类涉农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充分发挥惠农政策效益,更好地服务和方便农民;有利于加强涉农补贴项目管理,增强发放环节的透明度,节约行政成本;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反腐倡廉机制的不断完善。
二、建立“一本通”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职责不变,分工协作。在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补贴政策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
(二)规范透明,方便高效。建立“一本通”制度,从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到资金的最终发放,整个操作流程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所有流程全部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方便农户。
(三)专户管理,一本发放。各项涉农补贴资金要全部实行专户管理,由财政部门统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涉农补贴专门账户,人民银行国库根据财政部门的拨付指令,将资金拨入涉农补贴资金专户,然后由农村信用社将资金逐一拨入农户“一本通”存折账户,发放到农民手中。其中,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仍按《关于采取“齐鲁惠农一本通”形式兑付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的通知》(鲁财企〔2006〕115号)规定办理,不再拨入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专门账户,由人民银行国库直接拨入农户的“一本通”存折账户。
三、实行“一本通”制度的资金范围
纳入“一本通”制度管理的财政涉农资金包括: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财政补助经费以及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其他补贴资金等。
四、建立“一本通”制度的步骤和方法
(一)准确采集信息。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准确采集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农村信用社存折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涉农补贴对象的相关基础资料,并汇总报送财政部门。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核对补贴对象的详细信息资料,并让农户确认无误。
(二)统一存折制作。“一本通”存折统称为“齐鲁惠农一本通”,按照储蓄存款实名制要求,原则上实行“一户一折一号”,由省级财政部门商省农信联社设定存折格式。首次发放给农户的“一本通”存折免收工本费,遗失补办按农村信用社有关规定办理。原已办理粮食直补“一本通”存折的农户,要加盖“齐鲁惠农一本通”专用章。
(三)规范操作流程。实行“一本通”制度,要做到清册分别造、资金统一拨、存折定点发、项目逐个列。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核实确认的农户信息资料,按照涉农补贴项目,分别登记造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供给农村信用社作为开户依据。信用社按照财政部门拨款要求,及时将各项资金分清条目,逐一拨入农户“一本通”存折。乡镇政府要采取定点定时办法,将存折直接发放到农户,不准代领代发。
(四)实行信息化管理。为加强资金管理,便于查询和监督,省里将统一开发“一本通”计算机管理软件,把通过“一本通”发放的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并实行全省联网。各级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软件培训、使用工作。要加强软件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整个流程信息安全、运行高效。
(五)建立告示制度。为保证农户及时了解“一本通”制度的有关内容,乡镇政府要张贴“一本通”使用须知公告,将相关的政策规定、使用方法、保管期限等具体事宜告知基层群众。“一本通”资金到户后,乡镇政府应将涉农补贴项目、资金数额和拨入“一本通”存折的时间,及时告知农户。农村信用社要在柜台张贴公告纸,将存折上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摘要内容等信息解释清楚。
五、加强对推行“一本通”制度的组织领导
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事关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合作,确保“一本通”制度顺利推行。
(一)做好宣传工作。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制度的意义和基本内容,真正使“一本通”制度家喻户晓,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二)周密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分三步走:第一步,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要求,做到家喻户晓;第二步,采集信息,把农户信息进行采集和录入,制作和发放“一本通”存折等;第三步,将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全面实行“一本通”发放。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一本通”制度要做到“一个到村、四个到户、六个不准”,即各项补贴张榜公布到村;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开户信息登记到户,补贴通知传达到户,“一本通”存折发放到户;不准擅自更改确定的补贴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应缴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农民负担。各级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民政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粮食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财政 补贴 一本通△ 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6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