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各省直单位:
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5日至12月18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呈报的736份材料全部进行了评审。评委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经过仔细审阅个人申报材料、专业组评议、评委会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482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精神,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4日共15天(节假日顺延)。现将评审通过的你(市或单位)人员名单寄给你们,请按规定反馈到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报审公布。群众提出异议问题,如愿直接向高评委办事机构反映的,请一律以书面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请你们在公布名单时,同时公布省会计高评委办事机构的通讯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省财政厅0214房间,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669991。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