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厅
山东省财政厅
鲁人办发〔2008〕156号
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规定,现将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1340人)予以公布,其中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1136人,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评审有效;达到省确定的合格标准的204人,由省人事厅、财政厅核发《2008年度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明在本年度、本省参加评审有效。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人,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的申报、呈报工作。
附件:1.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达到国家标准)
2.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达到省标准)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考试 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