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会〔200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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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培训点,省直各部门,省属驻济各大企业、高等院校,中央驻济各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我省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的原则,抓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知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同时,适应新形势要求,围绕财政会计改革热点,加强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及新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适当增加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竞争压力与心理调适、团队合作与沟通协调、公务礼仪、语言与演讲艺术、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
企业单位要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作为必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要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作为重点内容。各单位可结合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培训形式
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区分单位类型和会计人员层次,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远程教育、业务主管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等方式。要注重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
三、培训机构的管理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承担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必须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重新进行评估、确认符合承办条件并予以登记、公告后,方可开展培训业务。
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对各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检查的覆盖面应不低于培训总规模的三分之一。
对实行网络远程教育的,要建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配备适合需要、质量较高的课程资源,功能上要符合监管要求。确定实行网络培训前,应按《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会〔2006〕23号)相关要求,对网站功能进行评测。同时,采取相应的记时和监控措施,确保教育质量。
四、培训的组织实施
省直、中央驻济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由经过省财政厅评估、登记、公告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高级(总)会计师培训班、研讨班,培训地点原则上应在山东省内或在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其他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经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评估、登记、公告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业务主管单位自行举办本系统内人员培训班,按《暂行办法》规定,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继续教育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合格的,应按《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登记时,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班总结、考勤记录、考试成绩、教学讲义,以及对发表论文、参加有关培训班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所提供的证书、刊物等,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工作合规有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内容、时间、培训点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会计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二)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省直继续教育培训点要发挥教师资源充足的优势,选择高水平教师任课。为保证培训效果,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应分开办班,每个班学员原则上不超过100人。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办班的,应事先将培训计划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日,培训机构要将培训班学员名单、培训内容、培训日程安排报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培训班结束7日内将培训班总结、学习效果自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在开班时,要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发放到每个学员,由学员直接寄送或由培训机构、培训单位收集后交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各市财政局请于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传真):0531-82665171;电子邮箱:sdkjc01@126.com。
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
(请在所选项目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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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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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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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月 日-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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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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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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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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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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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性质 |
1. 机关
2. 事业
3. 上市公司
4. 一般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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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1. 大
2. 中
3.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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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习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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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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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内容的实用性 |
1. 实用
2. 不实用
3. 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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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采用案例教学 |
1. 采用
2. 未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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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内容新颖性 |
1. 新颖
2. 陈旧
3.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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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容前瞻性 |
1. 强
2. 弱
3.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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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授课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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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课是否充分 |
1. 充分
2. 准备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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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使用课件教学 |
1. 使用
2. 未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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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与学员是否进行了互动 |
1. 是
2.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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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课是否认真 |
1. 是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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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课内容能否做到面向对象 |
1. 是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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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胜任所讲内容 |
1. 是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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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秩序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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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秩序是否良好 |
1.好
2. 差
3.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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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课率情况 |
1. 高 2. 一般 3.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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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者是否跟堂监督 |
1. 是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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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环境和服务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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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室是否宽敞明亮 |
1.是 2.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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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办者提供服务是否周到 |
1.是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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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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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你将选择 |
1.集中培训 2. 网络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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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在单位对你参加培训支持吗 |
1. 支持
2. 一般
3.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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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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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此表填好后寄、送或电子邮件发送主管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主题词:会计 教育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报:财政部。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