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坚持“三结合”开展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年活动

 

    在今年开展的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年活动中,我省各级适应当前形势和今后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需要,坚持“三结合”创造性开展管理年活动,提升了活动效果。

    一是与支援抗震救灾结合。按照抗震救灾与经济发展“两手抓”的要求,积极做好抗震赈灾捐款服务工作。省财政厅及时给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等单位提供捐赠票据,认真与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进行捐款对账,全力配合搞好捐赠收入的收缴和资金管理工作。各地也积极配合做好抗震救灾捐赠收入的收缴管理工作。济宁等地认真做好捐赠票据的领用及审验工作,放弃休息日,随时为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提供票据领用服务,同时认真做好票据的审验工作。财政部门还积极协调代收银行设专柜、专人负责捐赠代收工作,方便捐款人缴款。

    二是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相结合。按照今年非税收入宣传月“非税收入与科学发展”的主题要求,各地都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资源环境性非税收入调研活动,加强资源环境性非税收入考核奖励。泰安、淄博、滨洲等地在举办的非税收入知识竞赛或非税收入知识专题讲座中,都把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收入作为重要内容。淄博市配合61起实施的塑料袋有偿使用改革,专门制作带有非税收入宣传口号的“环保购物袋”,免费向财政职工、非税收入征缴人员和部分超市发放,鼓励大家使用“布袋子”,增强大家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三是与非税收入分类规范相结合。为提高非税收入精细化管理水平,淄博市以规范年活动为契机,按照资金性质和管理要求,探索对非税收入重新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区别管理。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管理以提高征缴率为核心,逐项制定管理办法,实行财政专管员制度和严格的减免审批制度,规范返还和上缴下拨程序,完善考核办法;对罚没收入管理以规范罚缴行为为重点,确保罚没收入通过征管系统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对成本性非税收入管理以成本核定为重心,按合理成本补偿原则,严控成本性支出,努力节约财政资金;对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通过票据管理和稽查等手段,逐步通过征管系统缴入财政专户,实行财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