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或控股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审批

(含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国有独资或控股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审批

(含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事项分类:行政审批

办理部门:债务金融处

受理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1103室行政许可(审批)中心

办理地址:济南市济大路11717011705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年430日前)

办理时限

申请条件

申办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2、产权登记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上一年度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报告书;

4、主管财政部门认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办理程序

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应于每年430日前,向主管财政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并备案。

办理依据:

《财政部关于继续做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3]1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6]82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相关办理程序

咨询电话0531826698048266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