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是我省财政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时期,是各项财税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时期,也是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的时期。五年间,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大财政、财务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厅党组提出的“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坚持不懈支持发展培植财源,财政收入不断迈上新台阶。“十五”时期,特别是2003年以后,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做大财政经济“蛋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支持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果。一是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显著加大。五年来,各级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累计完成预算内生产建设性支出1217.45亿元,是“九五”时期的1.91倍,通过落实优惠政策为企业减免税收180多亿元,支持了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缓解了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二是运用财税杠杆支持发展更加灵活有效。尤其是在支持“三个亮点”、“三个一批”、“三个突破”方面,通过支持建立东西结合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国有企业移交办社会职能,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运用财税政策和财政贴息、担保、补贴等手段,较好地发挥了财政杠杆的撬动作用,将有限的财政资源转化成了重要的经济增长推动力。三是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如通过实施营业税(省分成部分)超收返还,30个欠发达县营业税、所得税增量返还,建立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对“两个比重”的考核,表彰纳税大户和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等措施,逐步改变了政府直接拿资金上项目的传统方式,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效果显著增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财源不断壮大。在此基础上,各级严格依法治税管费,积极拓展收入渠道,深挖收入增长潜力,努力消化政策性减收因素,全省财政收入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财政收入规模实现重大突破。2005年,全省境内财政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达到3342.2亿元,比上年增加662亿元,增长24.7%;全省税收总收入突破2000亿元,达到2130亿元,增长25.7%;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达到107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9.50%,增收244.38亿元,增收额比1996年全年的地方财政收入还多。“十五”时期,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798.23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2031.58亿元,同比年均增长22.52%。二是财政收入结构出现积极变化。2005年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增长31.65%,高于非税收入增幅8.86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7%,比2004年高1.25个百分点。三是市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县(市、区)已达137个,比2000年增加19个。其中有46个(市、区)超过5亿元,14个超过10亿元。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充分反映了全省上下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成果,反映了各级财政部门培植财源、组织收入工作的成效。
(二)坚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出现新局面。随着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我省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5年,全省财政支出达到1465.48亿元,是2000年的2.39倍,年均递增19.04%。五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5279.92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2846.71亿元。在资金安排上,各级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压一般、保重点,切实加大了对各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一是普遍提高了干部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为使人民群众共享经济改革发展的成果,“十五”时期,各地在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干部职工工资和社会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并基本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城市低保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五时期,全省社会保障支出335.94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2.60倍,社会保障的范围显著扩大。二是有效保证了各级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各级以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和“平安山东”建设为重点,五年累计安排行政管理费572.88亿元、公检法司支出347.18亿元,分别是“九五”时期的2.27倍、2.36倍。三是大力支持各项重点事业发展。五年来,各级集中财力优先增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的投入,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十五”时期,这几项支出分别完成933.65亿元、104.27亿元、160.15亿元、203.39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08倍、2.14倍、2.10倍、1.63倍。特别是2003年和2005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和禽流感疫情,各级紧急落实“非典”防治资金4.55亿元、禽流感防治资金2.06亿元,出台一系列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为控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坚持多予少取放活,财政支农工作实现新突破。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是“十五”时期全省财政工作的一大亮点。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2002年,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扩大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努力,我们先后取消了“三提五统”、屠宰税、农业特产税(除烟叶外)和农村“两工”,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税税率,66个县全部免征了农业税,为农民减负90多亿元;通过撤并乡镇、精简机构人员,促进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了财政负担。二是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显著增加。“十五”时期,全省用于“三农”方面的财政性投入达1052.1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06倍。其中,2005年为308.2亿元,比上年增长29.07%。在连年大规模投入支持下,我省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工作成效显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04年以来,各级还安排16.71亿元资金,认真兑现粮食、良种、农机购置“三补贴”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实现了政府与农民分配关系的重大转变。三是促进城乡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十五”期间,全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支出432亿元,在保证正常教育经费和教师工资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改造校舍753万平方米,显著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五年安排农村卫生支出18亿元,改善了农村医疗条件;同时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县达到46个,参合农民达到1835.96万人。认真解决关系农民生活的实际问题,五年安排27.66亿元实施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解决了26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落实扶贫资金6.53亿元,带动280万贫困农民脱贫致富。随着各项支农政策的落实,过去五年成为建国以来我省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四)坚持机制体制创新,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过去五年,是财政改革快速推进并取得重大突破的五年。一是财政体制实现较大调整。2002年以来,先后实行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分享改革,降低了体制上缴市的上缴递增比例,建立了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了体制补助政策,明确了出口退税分担机制。通过体制调整,初步理顺了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形成了财力与事权基本适应的地方财政体制。二是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经过五年探索,各级普遍建立了预算编制工作新机制,省级及部分市还建立了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统一完善了支出定额体系和开支标准,初步实行了综合预算,确立了部门预算的基本框架,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三是“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已基本实现“票款分离”。大部分收费和基金收入已按中央要求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省级已扩大到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市级有16个市730个部门被纳入改革范围,48个县(市、区)进行了试点。五是政府采购在规范中快速发展。“采管分离”体制初步确立,采购规模不断扩大,五年累计完成采购额492.23亿元,节约率达15.02%。六是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显著。全省累计完成评审额561.10亿元,审减资金97.93亿元,审减率达17.45%。
(五)坚持依法行政理财,财政监督管理建立新机制。一是财政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积极开展财政“四五”普法活动,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努力做到“先定办法、后拨资金”,财政分配和管理活动日趋规范。二是行政效能不断提高。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了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工作提速,办事效率不断提高。三是财政监督明显加强。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省厅成立7个驻市财政检查办事处,17个市、130个县(市、区)设置了专职财政监督机构,初步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财政监督体系。在此基础上,各级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围绕收入征管、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等,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六)坚持省市财力下移,县乡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五年来,省财政累计对下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46.7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230.8亿元,年均增长68.15%。省市县三级的财政支出结构,由2000年的18.3:25.7:56,变为2005年的14:25.4:60.6,财力下移趋势比较明显。尤其是2005年上半年,省里经过深入调研,按照“明确责任、分类指导,奖补结合、综合扶持”的思路,研究实施了“五奖一补”政策。省财政筹集资金16亿元,市级配套3.94亿元,对51个财政困难县(市、区)和81个产粮大县给予重点扶持,既强化了转移支付的激励约束功能,调动了县乡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改善了基层财政状况,建立了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2005年,51个财政困难县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收入,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3.1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04个百分点;县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一些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七)坚持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财政调研与科研工作成果丰硕。五年来,各级不仅立足解决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搞调研,在深化税费制度改革、调整财政体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省厅和各地都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重要成果。二是会计管理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进一步加强。新会计核算体系、会计内控体系、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建立,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开展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了财经秩序,促进了会计诚信建设。三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有了积极进展。2004年成立省国资委后,财政部门承担起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责。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初步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框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收益监管。四是“金财工程”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开发引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非税收入收缴等核心业务管理系统,建成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为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
(八)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一是切实加强“四型机关”建设。按照“内树正气、外树形象”的要求,各级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切实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干部职工及时把握新情况、掌握新知识,提高了政治素质,增长了业务才干;围绕建设实干型机关,大力营造想干会干干好、团结凝聚向上的环境,立说立行,真抓实干,保证了各项决策的落实;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引导干部职工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围绕建设廉政型机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5年上半年,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三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系统上下以“打造一流机关、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政风行风建设取得重要成果,财政系统在全省行风评议中一直名列前茅